注册开曼公司的特点:
1、 公司成立后,可在世界任何国家从事任何合法的商业活动;
2、 可在美国、香港、新加坡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买卖;
3、 可用公司名义开设银行账户(香港、新加坡等地)、设立信托、开立信用状、押汇、转让信用
4、 可以拥有其他公司的股份、房地产及其他动产;
5、 当地政府提供保证20年豁免当地任何税收之资格,合法免除一切税项。
注册成立开曼公司的好处:
1、开曼政府保护股东利益,不公布受益人身份;
2、政府鼓励经济发展、吸引外资,一个人即可注册一家有限公司;
3、政府为企业提供隐私保护,董事、股东资料享有高度的隐秘性,绝对保密,完全不对外公开;
4、经营范围没有限制,无外汇管制;
5、不需出具核数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即可;
6、各方面均处世界领导地位,其政策适合香港,美国等国家上市
为什么要注册开曼公司:
1.便于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2.有利于企业规避贸易壁垒。
3.规避外汇管制,便于企业开展资本运作。
4.法律环境宽松。
5.信息披露要求极少,保密规定相对严格,有利于企业保持商业运行秘密。
6.税负轻微且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7.注册程序便利
8.公司管理简便。
有大量实质上的内资企业选择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然后对内地投资、开展业务,其中不乏知名企业。内资选择外流离岸金融中心,同样有着多方面的目的:
1.剥离不良资产。借助母子公司之间的有限责任关系,以及离岸金融中心对离岸公司资产质量要求极为松弛的特点,将不良资产剥离到离岸子公司,不失为剥离不良资产一条可行性较高的办法。这方面的最突出案例是中国银行利用其开曼分行剥离中银香港的不良资产。
2.曲线海外上市。对中国内地企业而言,海外上市更具有多方面吸引力,但由于我国政府对中资企业海外上市要求非常严格,而百慕大、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是纳斯达克等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合法注册地,因此,采取“造壳上市”(海外曲线上市)策略,即在拟上市的海外证券市场所在地或其允许的国家(地区)成立一家控股公司,将在中国内地的资产注入该公司,进而以控股公司名义申请上市,就不失为一条规避国内监管的可行道路。
3.国内资本曲线获得与外商相同的待遇。在目前外资存在优惠的情况下,内资企业设立离岸公司,然后以离岸公司名义回国投资,享受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无疑是一项理性的选择。
4.隐瞒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内资公司往往在多个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多家“壳”公司,在国内的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控股关系纵横交错,资产置换也令人扑朔迷离。如上文所述,各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信息披露要求极为宽松,对离岸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股东与董事构成等情况给予良好的保密条件,非核心层内部人很难知道各家离岸公司之间的真实关系及其实际控制者,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关联交易,也有利于内部人出于某种目的而刻意模糊公司的真实产权归属。市场参与者将这一策略概括为“越复杂就越安全”。
5.合法避税。注册开曼公司有助于企业降低全球纳税额,这一优势理所当然要引起中国企业的关注并加以充分利用。